衡山县:多元解纷化解16年积怨
衡山县:多元解纷化解16年积怨
衡山县:多元解纷化解16年积怨
在法庭庭长和特邀(tèyāo)调解员的见证下,被告(bèigào)当场向原告以现金的方式现场交付案款。
红网时刻新闻5月22日讯(通讯员 刘紫洋 李洁)近期,衡山县人民法院萱洲法庭通过立足乡贤调解的多元解纷机制,圆满化解一起跨越16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此次调解既(jì)守住了契约精神(jīngshén)的法治底线,又护住了血脉亲情(qīnqíng)的伦理纽带,彰显了基层(jīcéng)治理(zhìlǐ)中柔性司法的实践智慧。
原告赵某(mǒu)(zhàomǒu)系衡东县某金融管理工作人员,二被告谢某、朱某系原告配偶亲属(qīnshǔ)。1995年,二被告在株洲市芦淞(lúsōng)服装市场经营期间,为扩大(kuòdà)经营规模三次通过原告在金融机构贷款共计119 000元。之后,二被告一直未(wèi)归还该笔贷款,为使国家资金不受损失,2009年赵某代二被告清偿了案涉贷款本金并(bìng)支付利息15 123元。之后两(liǎng)被告一直未归还原告赵某代为归还的贷款本金及利息,2013年被告谢某向原告出具欠条,但仅偿还15 000元。2025年3月,赵某向被告住所地的衡山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经询问(xúnwèn)得知双方对实际借款本金产生争议:被告主张原始借款为(wèi)80000元,在欠条出具后已归还了(le)部分款项。原告坚持按诉请金额追偿,看似简单的数字分歧,实则交织着亲情伦理与契约(qìyuē)精神的碰撞。
面对这起“陈年旧账”,萱洲法庭采用“特邀调解员+法官”联合调解模式,委派曾任当地20余年的村书记担任(dānrèn)调解员。调解现场,村书记先用几句方言让原告被告忆起往日情分(qíngfēn)。法官则(zé)从法律角度释法明理,经过两小时“情理法”交融(jiāoróng)的调解,双方间距逐渐缩短。
确定好调解(tiáojiě)金额后,因(yīn)原告年事较大,无法使用线上收款(shōukuǎn)等方式收取欠款,遂提出要在法庭庭长和特邀调解员的见证下以现金的方式现场交付案款,被告(bèigào)表示同意,原、被告双方(shuāngfāng)约好“五一”节后到法庭兑现。节后,二被告不仅取款如约而至,并专程接原告来到法庭。当皱褶的钞票经过调解员双手(shuāngshǒu)郑重交付时,十六年积怨在法庭的笑声中冰释。
本案是萱洲法庭践行新(xīn)时代“枫桥经验”的(de)生动缩影(suōyǐng),这场纠纷的化解,未用一纸判决而靠一场“走心”调解,既以法律厘清垫付追偿边界,又以乡情唤醒家族互助记忆,更以“现金交付”的仪式感重塑信任。接下来(jiēxiàlái),萱洲法庭将继续以“乡情为纽带、法治为根基”的实践,书写着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乡村篇章(piānzhā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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